异端?行为是得救的必要条件?- Andew Tiner
译自Youtube频道WarningThePeople
在基督教会中,很多人相信了一个谎言——认为行为并不是得救的必要条件。
他们认为,对于那些他们相信已经得救、或相信教会教导的人,神会忽略他们所行的恶事。
在这种错误的神学观念下,他们觉得自己一定会上天堂,他们是被拣选的,是神无论如何都会让进入祂国度的人,因为他们曾经做过“得救祷告”(决志祷告)。
他们认为其他人之所以会下地狱,仅仅是因为没有相信耶稣在十字架上所完成的救赎工作。
但他们忘记的是,在整本圣经中,一直教导的是按我们的行为得救的观念。
这是耶稣所教导的,也是先知们所教导的;我们将按照自己的行为——或善或恶——受审判。
我知道在教会里他们也谈论行为,但他们认为只有义人会按他们的义行得赏赐。
所以他们大概认为,如果你行了更多义事,就会在天堂得更多赏赐;如果行得少,就得少一点。
但他们没有考虑到,如果你仍然在行恶,即使你自认为是一个得救的基督徒,这些恶行在永恒里也会算在你账上。
我想给你读几节经文,帮助你认清真理,而不是相信那种“一旦得救,永远得救”的谎言——认为你的行为或作为对你永恒的归宿毫无意义。
这是使徒彼得在《彼得前书》第1章所说的话。
我从第16节开始读:
“经上记着说:‘你们要圣洁,因为我是圣洁的。’
你们既称那按各人行为公正审判人的为父,就当存敬畏的心度你们在世寄居的日子。”
这里需要注意的重要一点是“公正”或“毫无偏袒”。
如果神只是因为他们是祂的儿女,就允许他们带着罪、继续行恶却仍然进入天堂,那就是偏袒。
但祂是按各人的行为公正审判,毫无偏袒。
如果祂用其他方式审判,那就成了偏袒。
你是相信圣洁的使徒所教导的真理,以及耶稣所教导的,
还是相信现代教会的谎言——说你的行为无关紧要,你可以继续犯罪,一切都已经被钉在十字架上,即使你并没有真正悔改你的罪,神会赦免你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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